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之保险条款的效力探究——北京西城法院判决刘宇诉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4512.2012.11.016

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之保险条款的效力探究——北京西城法院判决刘宇诉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引用
案情简介刘宇(即本案原告)于2009年11月16日为自有轿车(以下简称保险车辆)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即本案被告,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等保险,保险期间为2009年11月18日至2010年11月17日.保险合同条款在”赔偿处理”部分约定: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者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行协商或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主要事故责任的、同等事故责任的、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分别不超过100%、70%、50%、30%.

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保险条款、效力、北京、西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财产保险、车辆损失险、道路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驾驶人、被保险人、保险股份有限、赔偿责任、赔偿处理、合同条款、法律规定、处理事故

D9 ;D92

2013-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0-4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甘肃金融

1009-4512

62-1157/F

2012,(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