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11.12.020
欠发达农村民间融资问题探析
引言民间融资泛指居民个人及集体间互相融资的行为.这种古老的民间信用形态、一般都是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变的简单方式进行.由于民间融资与高利贷形影相随,所以长期以来人们视民间融资为"非合法"或"非正规"的金融行为.随着《民间借贷条例》的出台,目前,在经济比较落后的陇南市广大农村,民间融资现象十分普遍.据初步调查计算,2010年陇南市仅乡镇以下的农村地区,民间融资总量近9亿元,相当于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当年贷款增量的30.2%.实践表明,民间融资是一种有效的个人投融资方式,为促进落后地区"三农"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只要正确引导其合法、规范经营,将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一种很好的补充.
欠发达农村、民间融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机构、陇南市、投融资方式、正确引导、金融行为、融资总量、农村地区、民间信用、民间借贷、落后地区、居民个人、经济发展、经济比较、规范经营、高利贷、非正规、大农村
F32;S-0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