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11.10.014
定西市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践与思考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出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并在2007年2月印发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界定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首先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试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临洮两县先后被列入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近期,笔者对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表明, “互助资金”作为财政扶贫、金融运作的创新模式,的确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促进农民组织化、农业产业化与管理民主化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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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0;TU5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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