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11.10.008
基层央行履职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央行履职法律风险及原因分析(一)行政决策法律风险.基层央行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未提交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领导干部未能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且因决策失误引发重大社会事件或经济损失;如果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负有个人责任的,可能会涉嫌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罪等渎职犯罪.二是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没有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未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和应对机制,决策失误给单位造成行政责任或其他侵权、违约民事责任.(二)行政执法法律风险.行政执法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一是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临时聘用人员无合法授权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无执法证件等.二是现场检查缺少必要环节,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进行操作,省略了进点座谈、调查取证和陈述申辩等必要环节,导致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充分.三是现场检查程序不规范,如未及时告知被检查人享有的权利,证据收集保管不完善,事实认定书缺少被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逐页签字和单位印章等,都可能引起行政、民事方面的法律纠纷.四是违反行政执法有关时效规定,如未及时发出检查通知书,采取临时冻结措施超过48小时,登记保存的证据未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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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F83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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