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05.07.011
提高基层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能力的思考
@@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基层人民银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虽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能够在法律、法规和总行授权范围内,在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及承办有关业务方面,独立行使相应的行政权利.同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基础,基层人民银行的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宏观调控政策执行的好坏,因此,有效提高基层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基层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能力、系统性金融风险、行政主体资格、宏观调控政策、宏观调控体系、国家行政机关、人民银行法、中国、行政权利、授权范围、派出机构、金融稳定、法律责任、业务、辖区、维护、基础、法规
F8(财政、金融)
2005-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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