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02.10.021
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监测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 近年来,人民银行为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监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抓降"措施,制定了<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自上而下层层制定了"2000年--2002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规划","四个严格"等.在上述措施效应逐步显现时,人民银行又采取一项举措,通过非现场监管对不良贷款实施监测和考核,这项措施从2001年7月实施后,经过一年的实践,对掌握、分析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改善资产质量发挥了作用.但是,从基层人民银行实践看,由于主、客观原因,监测考核的有效性不足,没有达到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核的初衷.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实施监测、基层人民银行、考核、化解金融风险、措施效应、有效性不足、非现场监管、自上而下、资产质量、暂行办法、实践、客观原因、监测分析、国有独资、工作规划、行为、对掌
F8(财政、金融)
2005-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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