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02.03.005
注重资本运营:由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看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 巴塞尔委员会是1975年由12个国家中央银行的银行监督官员组成的一个监督国际银行活动的联合代表机构和协调机构,自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审慎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我们通常所说的巴塞尔协议,是1988年推出的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它使得全球银行经营从注重规模转向注重资本、资产质量等因素,在推进全球银行监管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的资本充足率框架>征求意见稿,对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作了较为彻底的修改,2001年5月完成了第二轮咨询.为了有充足时间详细考虑咨询期内收到的所有意见,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6月25日宣布将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时间由2004年推迟至2005年,并在2002年初进行另一轮咨询.新巴塞尔协议的未来实施,不仅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而且将资本管理问题摆到了我们面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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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5-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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