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37.2020.11.033
选举法历次修改回顾
第一部选举法诞生以普选的方式产生基层人大代表、召开正式的全国人代会和地方各级人代会的提议,始于1952年底.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成立选举法起草委员会,进行选举法起草.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了选举法,确认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选、逐级召开地方各级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提供了法律基础.
202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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