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利用外资法律制度的变迁
1978年,邓小平同志批示可以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后,有关部门抓紧对当时正在谈判的几个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章程、合同提出建议.在调研过程中,邀请了香港爱国人士廖瑶珠律师作为顾问,草拟有关章程和合同.廖瑶珠律师提出,只有章程和合同还不够,还应当有法源,要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她的这一意见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叶剑英委员长指示立即开展立法工作,并指定彭真副委员长负责.
2019-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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