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37.2018.11.029
"两法"修订,合宪性审查的未来进路
2018年10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宪法委员会)作"两院"组织法的修订草案审议报告.宪法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出:从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内容看,这次修法没有改变我国人民法院的性质、地位、职权、基本组织体系、基本活动准则等,修改的内容都是属于补充、完善、调整、优化性质的,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不存在相抵触的情形.因此,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可行的,符合宪法的有关规定.
2018-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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