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37.2017.08.017
尽到警示义务就能免责1
对本案而言,我认为,水库无任何责任,其理由如下.一是当事人敬畏之心缺失.水库管理者为群众的安全考虑而设置安全警示牌,而当事人却对警示牌视若无睹、置若罔闻,这是对大自然不敬畏,对规则不敬畏的表现,也是诱发事故的内在因素.
警示义务、警示牌、当事人、水库、安全、管理者、对规则、大自然、责任、事故、设置、群众
R97;R9
2017-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6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10.3969/j.issn.1008-4037.2017.08.017
警示义务、警示牌、当事人、水库、安全、管理者、对规则、大自然、责任、事故、设置、群众
R97;R9
2017-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