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37.2017.01.020
关于加强地方人代会行使立法职权的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权是其重要职权.虽然地方人大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具有同样效力,但地方人代会的立法权多年来一直比较欠缺.笔者认为,有立法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代会要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使人代会立法成为常态,以此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化进程.
地方人代会、立法权、地方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权力机关、法治化进程、效力、宪法、县级、律赋
G40;F12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