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37.2016.12.024
先赠房后结婚:赠房合同≠AA协议
”案情回放”2007年,离异的钱刚(化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李丽(化名),交往几个月后,定下终身大事.钱刚决定购买一套二手房做结婚用房,在签订合同时,应李丽要求,在买受人一栏,加上了李丽的名字,并在“产权共有情况”一栏中标注“房屋产权归钱刚、李丽共有”字样.
结婚、签订合同、产权、买受人、二手房、中标、交往、回放、房屋、定购、案情
TU7;G23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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