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立法重庆实践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r> 立法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自治立法、重庆、行政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变通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法律、文化的特点、宪法第、立法法第、政治、经济
D92;DF0
2016-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