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称“人民代表”为妙
参与报道人大工作、活动,常闻有人自称或称他人为“人民代表”,称呼者有普通代表,有基层官员,也有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是一个政治概念,具有法律效力,可谓法定称谓,不宜称为“人民代表”.对稍稍熟悉人大知识的人来说,即便不算滚瓜烂熟,对此理解也完全不是事儿.一再称为“人民代表”,笔者分析原因大抵有二:一是不知应严格按照法定称谓来称呼,二是心里知道但已叫顺了口,也就沿袭下来.
人民代表、政治概念、人大工作、人大代表、领导干部、法律效力、称呼者、知识、基层、活动、官员
D62;D92
2015-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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