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站岗”规定合适吗?
某地政府规定,行人过公路闯红灯“被抓”后,将受到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执勤”的处罚,直到“抓住”下一个闯红灯者,即“接力站岗”.有人认为,原来的罚款处理办法难以执行,且易激化矛盾,“接力站岗”是管理办法创新,值得推广;也有人认为,“接力站岗”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属于不懂法的“小聪明”,应予以禁止.行人闯红灯“接力站岗”规定合适吗?请看本期争鸣.
接力站、闯红灯、限制人身自由、行人、管理办法、处理办法、监督员、执勤、政府、市容、矛盾、公路、罚款、创新、处罚
TN9;TM6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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