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区锁门延误救治致老人死亡,责任谁承担?
2013年初冬的某日夜晚22时许,有多年脑血栓、糖尿病史的81岁鲁老伯在家中突感身体不适,老伴立即通过电话喊回在同一小区住的小儿子,决定送老人去医院救治.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早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晚22时大门上锁、禁止通过.鉴于此,老人的小儿子决定找小区后门门卫汪某拿钥匙开门.可意外的是,无论他怎样敲门呼喊,却不见保安回应.此后,老人的大儿子鲁晓文也开车赶来,同样因大门被锁而不能进入.大约过了1个多小时后,在弄不清保安是否在岗的情况下,鲁晓文用车内备用工具将门上铁锁砸开,把老人背上车送往医院,约20分钟后,老人因抢救无效,停止呼吸.事后查明,老人的子女敲门的一个多小时里,保安就在门卫室内.
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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