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票决:督办代表建议
2014年3月26日上午11时,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五绪村.村民罗仕文小心翼翼地拧开水龙头,清澈的自来水“哗哗”地流淌出来.
“感谢人大代表的长期关注,让我们的‘自来水梦’梦想成真!”罗仕文紧紧握住来村检查工作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观银的手激动地说.
近年来,巫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在建议督办上,不断探索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五绪村的自来水工程,就是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农村饮用水安全等代表建议最直接的成效.
“票决”建议办理
“‘关于成立当阳派出所的建议’,满意3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10票;‘关于新修福田镇环城公路的建议’,满意5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12票……”2013年11月4日,巫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当会议主持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观银宣读票决结果时,在场的两个承办单位负责人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水,满脸通红——他们承办的建议被常委会组成人员“判定”为“不满意”.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其列为跨年度跟踪督办的重点建议,要求其在2014年6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汇报办理情况,并再次对其测评票决.
代表建议
F812.42;D034.3;F540
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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