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法官的调解之术
2013年,在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第二个年头后,我运用心理学知识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女子何某与男子李某于2010年11月登记结婚,男方“倒插门”女方家庭,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初双方感情较好,一年后双方沟通较少,何某也身患疾病,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2年9月,何某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2013年6月,何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李某支付经济帮助费、生活费和医疗费共计3.5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情绪激动,并一度吵闹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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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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