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地方立法新纪元
11月29日,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重庆市人大的这次修法,共对13件地方性法规中的30款条文进行了修改.这是重庆市人大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立法工作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这是党中央对新时期人大立法工作提出的又一新要求.
重庆市、立法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市人大、人大常委会、八大精神、党中央、组织、协调、会议、报告
D92;D90
2013-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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