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正死刑存废观的当代启示
居正是同盟会元老,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之一,1931-1946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1936年,居正在《中华法学杂志》第一卷第四期发表《死刑存废论》一文,提出了自己对死刑存废的观点。居正通过考察当时世界多国刑法规定与刑罚实践和我国法制中有关死刑的历史,提出减少死刑种类直至废止死刑,是世界文明发展的趋势,是人类进步的标志。
死刑存废、居正、当代启示、南京国民政府、辛亥革命、法院院长、文明发展、人类进步
D924.1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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