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李鹏在人大工作上的创新——以《李鹏人大日记》为据(续)
理论上的创新(一)关于民主问题.李鹏指出:“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民主不是看形式,而是看实质内容.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人民的意志、中国共产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法律.任何组织,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都要遵守法律,这就可以避免过去犯过的错误”、“民主的特点就是协商”、“我们开会时不大喊大叫,不互相攻击,而是坐下来协商,畅所欲言.这就是中国式的民主”、“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在于各级党委能不能很好地通过人大等国家机关依法执政、治理国家”、“我国有3大基层民主,即村民自治民主、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还有城市居民民主.这3大基层民主,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这是中国民主的特色”、“‘海选’是一种民主形式,比较适合农村.但‘海选’不能没有党的领导.对‘海选’也不要太迷信,最终要通过实践来检验选出来的人是不是能真正为广大村民服务,能不能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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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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