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分成、税收努力与企业逃税——来自所得税分享改革的证据
本文基于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微观数据,以中国在2002年实施的所得税分享改革为背景,考察了税收分成比例的变化对于企业逃税的影响.本次改革降低了地方政府的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导致了地方政府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的分离,从而外生地降低了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努力程度,却不影响国家税务局的税收努力.基于倍差法的研究表明,相比于在国税局缴税的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后,在地税局缴税的企业其所得税逃税水平有显著的增加.进一步的,我们发现在所得税增长越快的地区,上述效应越明显,这主要源于所得税分享改革采取的增量分成模式.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未来税收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税收分成、税收努力、逃税、所得税分享改革
本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71303083、7157316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青年项目编号:15YJC79009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和上海财经大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资助.
2017-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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