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择时问题研究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对发布股权激励方案摘要的A股上市公司公告日前后的市场表现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以股票期权为标的物的上市公司在公告日前累积超额收益率显著为负,其股票估值水平也显著低于同行业企业,而以限制性股票为标的物的上市公司在公告目前累积超额收益率则显著为正,并且相对股票期权公司和同行业公司都具有显著更高的股票估值水平。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实施以股票期权为标的物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存在择时机会主义行为,它们倾向于在公司股价较低时推出激励计划,以增加管理层利益。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择时机会主义
F279.246(企业经济)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