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扩展的激励-贡献模型看我国企业所有制对雇佣关系的影响
本文运用基于激励-贡献理论的四分法雇佣关系模式理论分析了我国企业所有制类型对企业所采用的雇佣关系模式的影响,并比较了传统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对经理人员提出的期望和提供的激励方面存在的差别.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运用激励-贡献四分法雇佣关系模式在我国雇佣关系研究中具有可行性;(2)组织中心型的雇佣关系是当前各种所有企业雇佣关系的主导模式;(3)在对经理人员提供的职业化管理行为方面,传统国有企业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但是在对经理人员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方面,传统国有企业显著地高于非国有企业;(4)在为经理人员提供的发展性报酬方面,传统国有企业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而在为经理人员提供的物质性报酬方面,传统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显著低于外资企业.
雇佣关系、激励、贡献、所有制
F27;F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00200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0-9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