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级管理者的监督约束:基于东方锅炉股票贪污案的分析
我国国企采取委托-代理制,经营者由国家任命或聘用,这样在企业改制中容易出现对代理人监督约束不健全,导致代理人行为短期化,甚至不按照国家和股东意愿来经营国有和其他股东资产,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因此,在以代理制为实质的公司结构中,必须建立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约束机制.本文以震惊全国的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贪污案为例,以委托-代理和人性假设理论为指导,从不同侧面对国企高级管理者的监督约束机制进行分析,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进行比较,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为我国国有企业高级管理者监督约束探索有效的途径.
企业高级管理者、监督约束、监督约束机制
F27(企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