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效率的影响——基于"波特假说"的研究视角
本文将新《环境保护法》作为一次准自然实验,利用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11-2019年的数据,使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PSM-DID)分析该法的实施是否符合"强波特假说".研究发现:(1)新《环保法》作为史上最严的一项环境规制法律,显著提高了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效率,且在政策窗口期内随实施时间的延长其政策效果更加显著.(2)新《环保法》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重污染企业进行创新,进而提高企业效率,即存在技术创新的渠道机制.(3)新《环保法》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效率的影响存在异质性,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受政策影响越显著;国有控股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企业相比受政策影响较不显著;该法的实施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影响较为显著.即新《环保法》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影响符合"强波特假说".
新《环境保护法》;PSM-DID;强波特假说;企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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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BJL024
2021-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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