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807.2017.07.002
券商声誉、 制度环境与IPO公司盈余管理
基于成熟资本市场的研究表明,高声誉券商会抑制IPO公司的盈余管理.本文以2001-2011年处于中国制度环境下的IPO公司为样本,重新考察了券商声誉与IPO公司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券商声誉越高,其所承销IPO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也就越高,但券商声誉与IPO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之间的正向关系只有在投资者法律保护较差的地区才显著.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高声誉券商纵容或协助IPO公司盈余管理的重要动因在于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尽管高声誉券商确实能够降低IPO公司的抑价率,但这是通过提高IPO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途径来实现的.本文的结论表明,要使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券商声誉机制发挥作用,还需要大力提高券商机会主义行为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券商声誉、盈余管理、IPO、投资者保护、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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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金融、银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青年项目71302104,7140219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3YJC790124,14YJC790086
2017-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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