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807.2015.04.007
隐性存款保险下银行信息披露与风险承担
信息披露是市场约束的重要手段,但其能否发挥市场的约束作用,需要投资者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保持较高的敏感性.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种不完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投资者对银行风险的关注程度会因为政府对银行支持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试图建立博弈模型用于分析这一特殊制度下的信息披露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间的相互作用机理,并实证研究了这一问题.研究表明,信息披露程度足够大时,发生危机而不一定得到国家全额资本金救助的银行倾向于选择稳健的风险承担策略;这一特殊制度下的银行倾向于承担较大的风险从而削弱信息披露对于银行风险承担的约束效应.因此,监管部门应努力提高银行强制信息披露的水平,以约束并降低银行更大风险承担行为发生的可能;同时,为了加强信息披露的市场约束作用,政府应运步变革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不完全隐性存款保险、银行信息披露、风险承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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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金融、银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37119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NCET-11-052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1JQ025
2015-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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