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采购合同及议价谈判机制设计
考虑采购商在多个潜在供应商中选择1名获胜者来提供单物品或服务,并且供应商存在不可见努力的情况,设计了两阶段采购机制.该机制先实施关于合同的拍卖阶段,再执行可能的议价谈判阶段.分析的基本结论是,在对称信息情况下,存在系统最优的质量标准和努力水平;不对称信息下,投标者将在拍卖阶段报价自己的真实成本.在不对称信息的谈判阶段,存在包含重新确定的价格、质量和努力水平的惟一议价均衡,此均衡将实现对称信息下的分配效率--系统最优.从采购商的利益出发,给出了采购商选择采取谈判策略或者采用拍卖阶段合同的条件.
采购合同、拍卖、议价谈判、机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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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24.59(中国国内贸易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701040
2010-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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