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桥过渡段容许台阶高度的确定方法
当路桥过渡段不设桥头搭板时,在引道和桥台之间由于工后沉降差所造成的台阶是桥头跳车的主要诱因,不同的台阶高度会对行车安全造成不同的影响.但目前对于容许台阶高度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文中通过对未设搭板情况下桥头跳车形成机理的分析,建立路桥过渡段台阶高度与减速度之间的关系,进而以减速度为依据分析台阶高度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分别确定了行车速度为80 km/h、100 km/h、120 km/h时3种情况下,不同影响等级所对应的容许台阶高度.研究表明:从交通流运行特征的角度分析台阶高度与交通安全的关系是可行的,未设搭板情况下容许台阶高度与车速紧密相关,其取值随着行车速度的增加不断减小.
公路运输、桥头跳车、交通安全、容许台阶高度、减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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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43.82(桥涵工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51278102;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00092110037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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