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中的问题与改革建议
一、发展成就与存在的问题自1990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14个,分布在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据海关统计,2013年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珠澳跨境工业园区)进出口累计6972.7亿美元,同比增长14.9%;其中出口3478.4亿美元,同比增长17.7%;进口3494.3亿美元,同比增长12.2%.其中,保税区实现进出口3170.2亿美元,同比增长25%,占全国特殊区域同期进出口总量的45.5%.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区实现进出口约3802.5亿美元,占全国特殊区域同期进出口总量的54.5%.
2014-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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