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899.2008.01.024
保税港区运营进入法制化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的暂行办法》解读
@@ 2007年9月3日,海关总署以第164号总署令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7年10月3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实施标志着保税港区的开发运营和管理进入法制化阶段.
保税港区、运营和管理、法制化、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暂行办法、开发、标志
F55;F84
2008-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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