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隐公七年杜注”非执”辨析
《春秋》隐公七年杜注”以归”为”非执”,是由经文”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与相关文本类比而引出的一个或然性事实判断.《正义》引《穀梁》的线索则表明,杜言”非执”更为属意其价值判断:一则立异《公》《穀》”大天子之使”与”不与夷狄执中国”之言”执”;二则以此别明左氏自身”以归”与”执”等”义例”之”义”.此”指行事以正褒贬”,是杜以《左传》解经的一个具体实践,也是三家论争亦有交汇的一个缩影.
杜预、非执、以归、大天子之使
G256(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21-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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