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燕行录"界定及收录范围之我见
本文认为,"燕行录"当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燕行录全集>或将来整理新编之本,皆当以"狭义"燕行录为定,即"燕行录"为朝鲜使臣与随员或负有秘密使命的官员"出使中国的使行录",而不是一般意义上"往来中国的纪行录".一部书是否属"燕行录",必须具备两个充分必要条件:就作者而言,必须是国王派遣的使臣或使团中的某个成员,个别是负有国王某种特殊使命的官员;就其所到之地而言,必须是到过中国,或者到过两国边境的中国境内.反过来说,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而只具备其中的某一个条件,都不能算做是"燕行录".而<漂海录>、<皇华集>、<东槎录>、<傧接录>之类的诗文,以及其他与中国相关之著述,皆不当混入"燕行录"之中,至多也只能作为<燕行录>的<附录>,缀于卷末.
《燕行录全集》、"燕行录"界定、"燕行录"收录原则、目录学
K312.34(东亚)
2011-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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