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298.2005.11.007
汽车消费税改革应与燃油税出台紧密配合
汽车消费税和燃油税是汽车消费中的两大税种,它们之间是相互配合、相辅相成的关系.燃油税对汽车的存量和增量部分都可以发挥作用,但由于我国还没有开征燃油税,汽车消费税改革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开征燃油税有利于节约型经济的建设,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汽车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有利于减少石油进口和保证国家的能源安全.目前油价居高不下正是推行燃油税的好时机.针对燃油税中各方利益关系的问题,政府可以明确燃油税是共享税,由各地国税部门征收,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燃油税的征收应放在销售环节;征收燃油税要跳出补贴思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中央财政因燃油税而增加的税收收入,应作为因征收方式改变带来的地区之间资金来源发生转移的调剂.现实情况决定燃油税开征不宜再拖延,汽车消费税改革应与燃油税的出台紧密配合.
汽车消费税、燃油税、政策研究、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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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工业经济)
200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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