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894.2021.06.007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的制度困境与完善路径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能够对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进行支持与监督,缓解国际投资条约仲裁的合法性危机,保障其健康持续发展.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存在价值取向、审查侧重、权益影响等特殊性.当前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面临条约缺少仲裁程序透明度条款、司法审查主体资格不明确、被撤销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存在争议、国内法律对仲裁协议内涵的界定狭隘等制度困境.为了实现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保护平衡,需通过在条约中增设仲裁程序透明度条款、明确东道国法院的裁决承认与执行司法审查主体资格、强调不予承认与执行被撤销裁决、在国内法中拓展仲裁协议范畴等路径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
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双边投资条约、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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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4(国际法)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项目;上海海关学院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202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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