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894.2021.05.001
论RCEP与WTO规则的关系
RCEP是WTO允许并有所约束的FTA,依据GATT第24条和GATS第5条建立,要求成员遵守WTO的权利和义务规定.RCEP货物和服务贸易的覆盖面足够广泛,而且没有对WTO其他成员造成不利影响,符合WTO所规定的条件.在二者共有部分,RCEP采用直接援引和援引加进一步规定的方式纳入WTO相关规定,但是没有统一冲突规范,而是采取个案协商的方式解决冲突.这种方式的有效性值得商榷,而"TRIPS优先"的方式有待进一步考量.RCEP基本沿袭了 CPTPP模式,属于一般国际法中的部分缔约国修改多边条约的情形.
RCEP、WTO、FTA、纳入方式、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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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9(国际法)
2021-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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