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894.2016.06.007
美国和欧盟对待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要遵守国际法
在中国“入世”过渡期即将届满之际,欧盟、美国政治外交领域不断地挑战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外国理论界提出“继续有效论”、“举证责任倒置论”和“客观事实不符论”,国内也有学者或多或少赞同以上观点.本文试图针锋相对提出这样的观点:确认WTO早有非市场经济标准,美欧市场经济标准未经WTO的一般授权,不是国际法规则,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从未确认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2016年以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毋须任何缔约国承认.
美国、欧盟、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国际法
D996.1(国际法)
2016-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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