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894.2006.06.011
评述美国企业告中国维生素C企业"价格串通"违反美国反托拉斯法案
美国相关公司在美国对中国维生素C生产企业提起"价格串通"的美国反托拉斯(反垄断)诉讼.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面临美国的反托拉斯诉讼的域外管辖.本文分析的案例报告主要涉及中国企业试图从程序方面即根据"国家强迫行为"理论来申请中止证据调查程序.本文在对该案归纳的基础上,还就本案可能涉及的其他问题,如对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域外适用的抗辩理由;美国反托拉斯法上价格串通构成的要素进行了评析.此外,本案还提醒我国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应对美国反倾销指控的同时,需防止被指控价格串通而触犯后果更为严厉的美国反托拉斯法.
价格串通、维生素C、域外适用、反托拉斯、国家强迫行为
27
D416(工人运动与组织)
2007-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