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810.2018.08.006
构建高新企业”走出去”的金融财政支持机制
首先,要给予财政支持.一是要以财政贴息资金、事先补助、先建后补及以奖代补等手段,在中国国内给予具有很高技术水平和战略意义的高新企业以支持.二是要对产品出口实施”免、抵、退”相结合的待遇,对企业国际化急需的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三是建立国际化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协助高新企业建立”走出去”发展基金,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担保和中介机构.四是在科研、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标准化、社保和贸易等各个环节给予支持.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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