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增值税制度改革拉开序幕
@@ 2004年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省(市)财政厅(局)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首次允许抵扣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标志着在我国实施了10年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正式开始向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转型.
增值税制度、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转型、若干问题、进项税额、固定资产、东北地区、抵扣范围、财政部、生产型、黑龙江、国务院、税务、辽宁、吉林、国家、购置、大连、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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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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