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114.2021.02.007
乔丹商标系列纠纷案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上海二中院)对美国前职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下文简称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乔丹体育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该判决认定,乔丹体育公司未经许可在企业名称、商标、宣传广告中使用"乔丹"文字的行为,侵犯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随后,乔丹体育公司宣布更改公司名称为中乔体育公司.此情此景令多年关注乔丹商标系列纠纷案的各界人士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2021-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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