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关于限制农产品进口措施的争端案例评析
本案是通过专家组处理的第三个涉及<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以下简称<SPS协议>)的纠纷.随着该案结束,上诉机构的"案例法"目前涵盖上述协议的全部三个方面:人类健康--欧盟荷尔蒙案,动物健康--澳大利亚鲑鱼案,及本案的植物健康.本案专家组分析了协议第2条第2款,即一成员采取检疫措施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上诉机构第一次分析第5条第7款的要求,结论认为第5条第7款规定了4个条件,只有全部满足,才可以临时适用动植物检疫措施.
美国、日本、农产品、进口、<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争端案例、评析
F11;K03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