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竞争执法程序合作框架研究
为深化各国竞争执法机构在执法程序领域的国际合作,国际竞争网络于2019年4月通过了竞争执法程序合作框架.我国尚未加入国际竞争网络和竞争执法程序合作框架,竞争执法机构正在深入研究加入该合作框架对我国的意义和影响.鉴于竞争执法程序合作框架的开放性和合作性,加入该合作框架有利于我国竞争执法机构及时查处垄断案件,完善国内竞争法律制度,同时符合竞争执法多边合作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我国竞争执法的程序规则与合作框架的内容存在部分差异,应当在强化承诺制度公开力度、明确竞争执法时限、推动执法机构信息交换等方面予以完善.
竞争执法程序、合作框架、多边合作、规则完善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公平竞争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机制完善研究";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与垄断风险防范研究"
2021-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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