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中国对策
近年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在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和促进跨国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该机制的广泛运用,其挑战国家主权和公共利益的弊端以及其他程序性缺陷逐渐凸显,使其备受质疑,陷入正当性危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各国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违反了国际投资协定中的投资保护条款,被外国投资者提起国际仲裁的风险大幅上升,加剧了各国对ISDS机制的担忧.国际社会正加速改革ISDS机制,形成了限制和完善ISDS机制的改良派、建立常设投资法庭的改革派和排除ISDS机制的革命派.不同改革模式存在明显分歧,使ISDS机制的改革前景充满争议.中国作为双向投资大国,平衡对外资的监管权和保护海外投资利益至关重要,需要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ISDS机制的改革进程.
国际直接投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东道国公共利益
本文是国家社科重点课题"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研究";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与自主创新"
2021-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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