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中反倾销特殊规则的本质探究——以“替代国”方法的适用条件为视角
《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第15条规定了中国产品在受到其他世贸成员反倾销调查时所适用的特殊规则.这一条款往往被称为“市场经济条款”,将该特殊规则与所谓“市场经济地位”挂钩,使中国处于不利地位.本文从《中国入世议定书》、《反倾销协定》等相关条款的文本解读、发展历程等方面着手,分析了反倾销调查中正常价值认定的一般原则和例外情况,认为《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实质上是对反倾销“替代国”方法适用的特殊规定,具有一定时限性.而且现有世贸反倾销规则中对“替代国”方法的适用具有严格的限定条件,不应扩大解读和滥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后,其他世贸成员继续对华适用“替代国”方法存在违规风险,中国应从多个层面加以积极应对.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替代国方法
2019-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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