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解决方案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可能是2016年中国在国际法领域最受关注并且讨论最热烈的问题之一.中欧双方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存在一定的共识,主要分歧在于2016年12月11日后,WTO成员是否可以依据议定书第15条中其他存续的条款继续使用替代国方法.本文认为,2016年12月11日后议定书第15条中的其他存续条款不构成继续使用替代国方法的法律依据.对于中国政府下一步如何应对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本文提出了建议.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解决、论中国
F121;F740.4;F015
2016-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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