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中国视角
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历程
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经济关系的筹建过程看,RCEP是由东盟规划和推动的.2011年2月东盟第18次经济部长会议,首次提出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概念和草案;在同年8月举行的“10 +6”经济部长会议上,中日两国共同提出了《关于加快实现EAFTA和CEPEA构想的倡议》,建议将之前的“10+3”或“10 +6”的伙伴国问题用“10+”的形式予以搁置,以打破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胶着状态,加快地区FTA的谈判进程,并组建货物、服务和投资三个谈判工作组.在2011年10月东盟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上初步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草案,而于同年11月的第19届东盟峰会中,东盟在吸收中日两国倡议的基础上,正式提出组建广域一体化组织RCEP,并通过了《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文件》,作为未来推动RCEP谈判的指导性文件.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国视角
F114.46;F744;D990
201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