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负面清单中的产业选择及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自2003年首次与智利签署FTA以来,迄今为止(2014年4月)已签署了11个FTA,其中已生效的有智利、新加坡、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东盟、印度、欧盟、秘鲁、美国、土耳其9个,涉及46个国家,尚未生效的有哥伦比亚和澳大利亚.这些协定中大都有一些专门的例外条款、保留措施和不符措施,对一些敏感、重要或者竞争力较弱的领域进行保护.除与东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是以正面清单的形式给出承诺外,韩国同智利、EFTA、秘鲁、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签署的FTA中都有专门附件,以列表形式详细列明目前或未来有权采取的不符措施的领域、依据(国内法律法规)和涉及原则,即负面清单.本文以韩美FTA为主要研究对象,从韩国负面清单所选择的行业、涉及原则和限定方式等角度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未来双边贸易与投资协定的谈判提供参考和借鉴.
201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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